2014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第五部分婚姻家庭考點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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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養
考點1:收養的概念、特征
例21簡述收養的概念與特征。
【答案要點】收養,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使之發生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民事行為。
收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收養是一種民事行為;(2)收養是一種身份行為;(3)收養是要式行為;(4)收養是可以解除的民事行為。
【解析】本題屬于概念理解記憶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的概念和特征。
【評注】(1)應準確理解和掌握收養的概念和特征;
(2)收養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才能產生收養的法律效力;
(3)因收養產生的擬制血親關系與因出生而產生的自然血親關系的區別在于:收養既可依法律行為而產生,也可依法律行為而解除;而后者不能人為地解除。
考點2:收養關系成立的實質條件
例22依據我國《收養法》第9條的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 )。
A.15周歲
B.20周歲
C.30周歲
D.40周歲以上
【答案】D
【解析】本題屬于法條記憶理解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實質條件之收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依據我國《收養法》第9條的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梢?,本題中選項D符合法律的規定,亦符合題意,故選項D是正確的,排除其他選項。
【評注】應對收養關系成立的實質條件有全面的理解和掌握,同時也應注意法律對特殊收養關系成立的條件的規定,并予以區別。
例23依照我國《收養法》的規定,不符合送養子女條件的是( ?。?
A.生父母雙方共同送養的
B.生父母有特殊困難,均無力撫養子女的
C.生父母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不同意送養的
D.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另一方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
【答案】C
【解析】本題屬于法條記憶理解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實質條件之送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對此,我國《收養法》規定,生父母作為送養人的條件是: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難,均無力撫養子女;其二,須雙方共同送養,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其三,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即此種情形下的送養須先征求死亡一方的父母的意見??梢?,選項A、B、D均符合《收養法》所規定的送養子女的條件,因此不符合題意;只有選項C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送養子女的條件,符合題意,所以選項C是正確答案。
【評注】對于收養關系中送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應有準確的理解和掌握。
考點3:收養關系成立的形式條件
例24下列屬于成立收養關系必經程序的是( ?。?。
A.辦理收養公證
B.辦理收養登記
C.訂立收養協議
D.訂立書面的收養協議
【答案】B
【解析】本題屬于法條記憶理解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形式條件。收養關系的成立,必須履行法定程序,以使合法的收養關系得以確認和公示。我國《收養法》第15條第1款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笨梢娦姓怯洺绦蚴浅闪⑹震B關系的必經程序。同時,《收養法》第15條第3款規定:“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钡?款規定:“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睋耍震B協議與收養公證都不是收養成立的必經程序,而是法定程序以外的當事人可自行選擇的形式,是否訂立書面的收養協議或辦理收養公證,不影響收養關系的效力。所以,本題中選項B是正確的,排除其他選項。
【評注】應熟記有關收養關系成立的形式條件方面的法律規定,特別應明確,行政登記程序是成立收養關系的必經程序;而是否訂立書面的收養協議或辦理收養公證,不影響收養關系的效力。
考點4:收養關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例25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成年養子女同生父母的關系( ?。?。
A.自行恢復
B.由法院做出判決
C.由雙方協商確定D.由收養登記部門決定
【答案】C
【解析】本題屬于法條記憶理解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關系解除的法律后果之人身關系上的效力。根據我國《收養法》第29條的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問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本題中選項C符合法律的規定,且符合題意,是正確的,排除其他選項。
【評注】對收養關系解除的法律后果應有全面的理解和掌握,特別應注意收養關系解除后,未成年的養子女同生父母關系自行恢復,而成年養子女同生父母的關系卻不是自行恢復,是否恢復由雙方協商確定。
考點1:收養的概念、特征
例21簡述收養的概念與特征。
【答案要點】收養,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使之發生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民事行為。
收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收養是一種民事行為;(2)收養是一種身份行為;(3)收養是要式行為;(4)收養是可以解除的民事行為。
【解析】本題屬于概念理解記憶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的概念和特征。
【評注】(1)應準確理解和掌握收養的概念和特征;
(2)收養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才能產生收養的法律效力;
(3)因收養產生的擬制血親關系與因出生而產生的自然血親關系的區別在于:收養既可依法律行為而產生,也可依法律行為而解除;而后者不能人為地解除。
考點2:收養關系成立的實質條件
例22依據我國《收養法》第9條的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 )。
A.15周歲
B.20周歲
C.30周歲
D.40周歲以上
【答案】D
【解析】本題屬于法條記憶理解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實質條件之收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依據我國《收養法》第9條的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梢?,本題中選項D符合法律的規定,亦符合題意,故選項D是正確的,排除其他選項。
【評注】應對收養關系成立的實質條件有全面的理解和掌握,同時也應注意法律對特殊收養關系成立的條件的規定,并予以區別。
例23依照我國《收養法》的規定,不符合送養子女條件的是( ?。?
A.生父母雙方共同送養的
B.生父母有特殊困難,均無力撫養子女的
C.生父母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不同意送養的
D.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另一方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
【答案】C
【解析】本題屬于法條記憶理解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實質條件之送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對此,我國《收養法》規定,生父母作為送養人的條件是: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難,均無力撫養子女;其二,須雙方共同送養,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其三,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即此種情形下的送養須先征求死亡一方的父母的意見??梢?,選項A、B、D均符合《收養法》所規定的送養子女的條件,因此不符合題意;只有選項C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送養子女的條件,符合題意,所以選項C是正確答案。
【評注】對于收養關系中送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應有準確的理解和掌握。
考點3:收養關系成立的形式條件
例24下列屬于成立收養關系必經程序的是( ?。?。
A.辦理收養公證
B.辦理收養登記
C.訂立收養協議
D.訂立書面的收養協議
【答案】B
【解析】本題屬于法條記憶理解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形式條件。收養關系的成立,必須履行法定程序,以使合法的收養關系得以確認和公示。我國《收養法》第15條第1款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笨梢娦姓怯洺绦蚴浅闪⑹震B關系的必經程序。同時,《收養法》第15條第3款規定:“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钡?款規定:“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睋耍震B協議與收養公證都不是收養成立的必經程序,而是法定程序以外的當事人可自行選擇的形式,是否訂立書面的收養協議或辦理收養公證,不影響收養關系的效力。所以,本題中選項B是正確的,排除其他選項。
【評注】應熟記有關收養關系成立的形式條件方面的法律規定,特別應明確,行政登記程序是成立收養關系的必經程序;而是否訂立書面的收養協議或辦理收養公證,不影響收養關系的效力。
考點4:收養關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例25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成年養子女同生父母的關系( ?。?。
A.自行恢復
B.由法院做出判決
C.由雙方協商確定D.由收養登記部門決定
【答案】C
【解析】本題屬于法條記憶理解題,考核的知識點是收養關系解除的法律后果之人身關系上的效力。根據我國《收養法》第29條的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問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本題中選項C符合法律的規定,且符合題意,是正確的,排除其他選項。
【評注】對收養關系解除的法律后果應有全面的理解和掌握,特別應注意收養關系解除后,未成年的養子女同生父母關系自行恢復,而成年養子女同生父母的關系卻不是自行恢復,是否恢復由雙方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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