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論述題:本題滿分16分。要求有理有據,論證充分。
44.試論法人的法律特征及成立條件。
答案:法人的法律特征有:
(1)法人是社會組織
(2)法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論法人的成立必須同時具體四個條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五、案例分析題:45-46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45.2005年3月5日晚,蔣某酒后駕車,車沖上人行道,將走在人行道刪的閻某撞傷。閻某花去醫藥費3000元。童年4月10日,兩人就醫藥費等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但未達成協議。4月20日,閻某請求當地交警大隊進行調解,但是調解失敗。2006年4月15日,閻某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蔣某賠償自己所受的損失。
問:
(1)該案訴訟時效期間是多長?依據何在?
(2)2006年4月15日,訴訟時效期間是否已屆滿?為什么?
答案:(1)該案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依據:《民法通則》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2)訴訟時效期間未屆滿。
理由:2005年4月20日,閻某向交警大隊提出調解請求時,訴訟時效中斷。調解失敗,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2006年4月15日仍在訴訟時效期間內。
46.張某出國前將家中祖傳的一堆花瓶交給胡某保管。幾個月后,胡某突發心肌梗塞病故。胡某女兒胡楠以為花瓶為其父所有,因辦喪事需要大筆現金,故將花瓶以合理的價格賣給了朋友陳某。第二天,陳某依約交付了全款,并將花瓶取走。
一年后,張某回國,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將花瓶賣給了陳某。
問:
(1)張某是否有權向陳某要回花瓶?為什么?
(2)張某對胡楠是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為什么?
答案:(1)張某無權向陳某要回花瓶。
理由:胡楠將花瓶賣給陳某,屬無權處分行為,而陳某取得花瓶時是符合善意取得所有權條件的,故陳某已取得花瓶所有權。
(2)張某對胡楠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理由:胡楠的無權處分行為使張某喪失了對花瓶的所有權,損害了張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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