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10月22日起
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粵財會〔2011〕71號)要求,現將我市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二、考試成績管理
(一)初級資格: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中級資格: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2012年度考試將用新的考試大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大綱。屆時請留意網上公告。
四、考試時間
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2012年5月12日、13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3日 | 9:00-11:30 | 經濟法 |
五、報名條件
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人事廳《轉發財政部 人事部修訂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會〔2000〕48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執行。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檢查
1.根據粵財會〔2011〕71號文規定,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因此在我市報考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須持有我市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東莞市工作單位(或東莞居住地)。持外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外市工作單位的會計人員須回發證地或工作地報名考試。
2.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2005年26號令)第二十條規定,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應當每年接受繼續教育不得少于24小時,從而保證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
(六)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考核方法
1.會計工作年限的考核方法要以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取得日期為計算起點,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2.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中: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在讀時間需要扣除,不能連續計算。
(七)港澳臺居民報名方法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財政部辦公廳、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
(八)根據省考辦規定:凡出生日期在1987年9月1日及以后的考生,如需報考中級考試的,必須攜帶有關證件到報名點現場審查報名(不受理網上報名)。我市受理此類考生的現場報名點為:市直報名點(地址:東莞市體育路5號健升大廈15樓東莞市會計學會)。
六、報名時間及辦法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繳費的方式進行。
步: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2日至11月7日。
2.網上報名方法及流程:
(1)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或“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并按規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相片上傳不符合要求的將不受理報名確認,考生須重新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然后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專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選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如暫時沒工作單位的,“工作單位”欄即需要填寫東莞居住地址,并提供身份證或居住證證明)。
(2)考生若需要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可在登陸“會計行業管理網” 按規定的程序修改報名信息。在成功修改報名信息后,考生務必重新打印報名登記表。
第二步:現場確認和繳費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必須到所選定的報名點辦理確認和繳費手續。未在報名期間辦理確認和繳費手續的,視為無效報名。
1.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10月26日至11月7日,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節假日除外。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必須到網上報名時選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我市共設市直和各鎮街財政分局合計35個報名點辦理201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考生報名確認和繳費工作。
3.現場確認時,報考人員須提交以下資料:
(1)《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2)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或其它專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大一寸相片1張(底色沒有要求,但要與網上上傳相片同底)。
七、報名收費
依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定,2012年度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
八、考場設置
東莞考區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點將全部設置在市區的有關學校。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由于全國報考統一使用財政部的網絡報名平臺,人數較多,繁忙時間段容易出現網絡“堵車”現象,請各考生靈活選擇報名時間點,避開報名高峰時間段。
(二)如有疑問請撥打0769-22831155咨詢。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報考相關:廣東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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