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區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11月7日截止
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番人社〔2011〕8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穗財會〔2011〕23號)要求,現將我區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按照省財政廳、原省人事廳《轉發財政部 人事部修訂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會〔2000〕48號)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已注冊)外,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依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發證日期始計算到2011年12月底止。
報考人員若持有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未注冊的,應到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歸屬管轄的財政部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未辦理注冊的,不予受理報名。自2012年起,將以《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日期作為計算會計工作年限的依據。
(三)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應攜帶有關證件到報名點現場審查報名。
(四)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并打印提交“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1張等證明材料。
二、考試級別、科目和成績管理
(一)考試級別、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經復核,符合發證條件的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2年度考試。
四、考試時間
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2012年5月12日至13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3日 | 9:00—11:30 | 經濟法 |
五、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及地點
(一)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序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以下簡稱“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
(二)報名原則按屬地管理進行。持有我區財政局核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我區現場確認點報名確認;持有屬我市其他行政區域管轄范圍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需到我區財政局辦理“資格調入”手續方可在我區報名。
(三)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2日至11月7日,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
(四)現場確認地點:番禺區人才培訓中心,地址:番禺區市橋平康路69號德勝廣場3樓。
如報考人員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報名的,可提供相關證明到上述地址補報名。補報名時間:2011年12月5日至15日,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12月14日至15日。
六、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考生認真閱讀報名協議,據實錄入報名信息,細致核對資料,切記本人注冊報名號和密碼,并將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彩色免冠證件照片自行上傳之后,應從網上下載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交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二)現場確認。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進行考試資格審查確認,并繳納考務費和考試用書款。
1.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簽字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一份;
2.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1張,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點貼在居民身份證明復印件空白處;
為保證現場確認順利進行,報考人員按各鎮街所屬地域劃定現場確認時間,安排如下:
10月31日:鐘村街、石壁街、石樓鎮;
11月1日:石碁鎮、大龍街、東涌鎮;
11月2日:市橋街;
11月3日:大石街、洛浦街、橋南街;
11月4日:南村鎮、沙灣鎮;
11月5日:新造鎮、小谷圍街、欖核鎮、東環街、沙頭街;
11月7日:化龍鎮、大崗鎮。
各單位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重點審查報考人員“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受理報名。如不符合條件參加并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相應考試,也不予以核發資格證書。
(三)準考證打印。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方式。各單位和考生在2012年4月中下旬應在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陸網上打印準考證。
逾期未能打印準考證造成的損失,由考生自負。如發現準考證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有誤的,可于4月23日至24日到番禺區人才培訓中心更正。
七、報考收費
(一)按照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定,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二)考務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考生報名確認時,統一使用“銀聯卡”在廣州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繳納考務費和考試用書款(據實代收)。
八、考試用書征訂和培訓
需要考試教材的考生報名時在網上訂購并在報名現場確認時交費。培訓、輔導以自愿為原則。
各單位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2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務管理工作,確保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補報名:廣州番禺區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補報名時間12月5日至15日 報考信息:廣東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入口
廣州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10月2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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