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區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無紙化考試考生須知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無紙化考試天津地區考生須知
注意事項
一、考試證件問題
(一)身份證丟失,需要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或帶照片的身份證丟失證明。
(二)準考證上姓名和身份證號與身份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不一致時,請于9月2日至9月8日16:00前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到會計之家401(河西區廣東路67號)辦理變更手續,未及時變更的,后果自負。
二、題型及考試時限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
《經濟法基礎》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
關于考試時限:《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經濟法基礎》為90分鐘。
三、其他注意事項
1. 開考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經監考人員核對證件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桌面上,以備檢查。
2. 考生須將背包、書籍、筆記、報刊、文具、手機(設置為關閉狀態)及其他電子設備等放在考場指定的存放物品處。
3. 考生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證件號進行考試登錄,核對計算機屏幕顯示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和證件號是否正確,等待考試開始。
4. 如出現無法登錄考試服務器、信息有誤、運行故障等異常情況,考生應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
5. 考試開始后,計算機自動進入答題界面。
6. 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開考30分鐘內未在考試機上登錄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將不再接受該準考證號登錄。
7. 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草稿紙和演算用筆,考試結束后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作弊處理。
8.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可舉手向監考人員示意。
9. 開考2小時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或喧嘩。
10. 考試結束,系統自動為所有未交卷考生統一交卷。
11. 考生須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考試和領取合格證之用。
12. 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初級資格)有關考務的其他要求,按照《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規則》《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等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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