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或: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六、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七、資產的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固定資產計價和折舊、無形資產的計價和攤銷等,按照稅法規定處理。
第三節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一、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
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實行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的辦法。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匯算清繳。分月或分季預繳,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確定。
二、企業所得稅預繳及匯算清繳的計算
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分為預繳所得稅額計算和年終匯算清繳所得稅額計算。
企業所得稅按月(季)預繳的計算
應納所得稅額=月(季)應納稅所得額×33%
或=上年應納稅所得額×1/12(或1/4)×33%
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的計算
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3%
多退少補所得稅額=全年應納所得稅額-月(季)已預繳所得稅額
三、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申報納稅期限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虧損,都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15日內,年度終了后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
四、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
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其所在地是指納稅人的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
實行匯總、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總機構或集團母公司及其匯總納稅的成員企業,除特殊規定外,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集中清算"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