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稅收法律制度概述
[基本要求]
(一)熟悉稅法的構成要素;
(二)熟悉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三)了解稅收的概念和特征
(四)了解稅收的分類。
[考試內容]
第一節稅收與稅法
一、稅收的概念和特征
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國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特定分配方式,它具有組織收入、調節經濟、監督管理和維護國家政權等方面的作用。
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三個特征。
二、稅收的分類
1.按征稅對象分類,可將全部稅收劃分為流轉稅類、所得稅類、財產稅類、資源稅類和行為稅類五種類型。オ
2.按征收管理體系分類,可分為工商稅類、關稅類和農業稅類。
3.按稅收的征收權限和收入支配權限分類,可以將稅收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
4.按計稅標準的不同,可以把稅收劃分為從價稅、從量稅和復合稅。
三、稅法的構成要素
稅法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稅人、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免稅、法律責任等。其中,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率是構成稅法的三個基本的要素。
第二節 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我國現行稅種
現階段,我國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輛購置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屠宰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停征)、筵席稅、農(牧)業稅(包括從2004年起取消的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船舶噸稅等。
二、有關稅收法律制度
(一)關稅法律制度
關稅是指設在邊境、沿海口岸或國家指定的其他水、陸、空國際交往通道的海關,按照規定,對進出國境的貨物、物品征收的一種稅。我國目前對進出境的貨物征收的關稅分為進口關稅和出口關稅兩類。
關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關稅的征稅對象包括進出我國國境的貨物和物品。除國家規定享受減免稅的貨物可以免征或減征關稅外,所有進口貨物和少數出口貨物均屬于關稅的征收范圍。
關稅的稅率分為進口關稅稅率、出口關稅稅率和特別關稅。
(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指對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外國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指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征稅對象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就其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的所得應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地方所得稅,稅率為3%。外國企業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它所得,或者雖然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但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上述所得與這些機構、場所的經營沒有實際聯系,征收10%的預提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