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第六章考點:契稅法律制度【課后習題】
案例導入——稅種的故事
男性,35+。極品中年成熟、成功男。年紀不大,卻非常有權勢。手上掌握著重要的稀缺資源,特別是在當前這種房地產熱的大環境下,不經他手,買不了房,置不了地,誰也不好使,玩的就是壟斷。契稅哥哥身世顯貴,從古至今人家就一直和官家有來往,屬于世襲爵位,所以他媽又給他起了個小名,叫“紅契”。
契稅,是指國家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權屬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
在我國境內“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
【例題?單選題】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契稅納稅人的是( )。
A.出售房屋的個人
B.受贈土地使用權的企業
C.購買房屋的個人
D.受讓土地使用權的企業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在我國境內“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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