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第七章考點:稅收法律責任【課后習題】
行政管理相對人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項目 | 違法行為 | 法律責任 |
納稅申報 | 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 | 責令限期改正,可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處2000元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 |
逃稅 | 納稅人采取轉移或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稅 | 追繳稅款、滯納金,并處罰款 |
偷稅 | 以造假或不申報等手段,不繳或少繳稅款 | |
抗稅 | 暴力、威脅 | |
騙稅 | 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出口退稅款 | 追繳稅款,并處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在規定期間內停止辦理退稅 |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 | 向納稅人追繳稅款 對扣繳義務人處以罰款 |
【例題·單選題】納稅人因偷稅涉嫌犯罪,有權利判決其承擔刑事責任的機關是()。
A.人民政府
B.人民法院
C.國家稅務局
D.地方稅務局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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