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突破:稅款征收與稅務檢查
一、稅款征收
稅款征收是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將納稅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組織入庫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一)稅款征收的方式
1.查賬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驗征收。
4.定期定額征收。
(二)應納稅額的核定與調整
1.核定應納稅額的情形。
2.核定應納稅額的方法。
(三)稅款征收措施
1.責令繳納。
2.責令提供納稅擔保。
(1)適用納稅擔保的情形。
(2)納稅擔保的范圍。
3.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1)適用稅收保全的情形及措施。
(2)不適用稅收保全的財產。
4.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1)適用強制執行的情形及措施。
(2)抵稅財物的拍賣與變賣。
5.阻止出境。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規定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二、稅務檢查
1.稅務檢查的權限
2.稅務機關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前納稅期的納稅情況依法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并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跡象的,可以按照《征管法》規定的批準權限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或者強制執行措施。
3.稅務機關調查稅務違法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4.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稅務檢查時,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當事人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情況。
5.稅務機關派出的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并有責任為被檢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被檢查人有權拒絕檢查。
測試試題
【單選題】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的稅款征收措施不包括()。
A.加收滯納金
B.責令提供納稅擔保
C.取消稅收優惠
D.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答案】C
【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在稅款征收中根據不同情況可以采取相應的征收措施,主要包括:核定調整應納稅額、加收滯納金、責令提供納稅擔保、稅款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阻止出境等。
【單選題】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納稅人發生的下列行為中,屬于偷稅的是()
A.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
B.在賬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少繳應納稅款的
C.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
D.假報出口,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
【答案】B
【解析】A抗稅;C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D騙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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