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經濟法基礎》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中的??贾R點——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搭配習題對知識點進行理解,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學起來吧!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常考知識點: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知識考點:
1.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分為 3 聯:
(1)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
(2)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
(3)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
【提示】其他聯次用途,由一般納稅人自行確定。
2.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
最高開票限額為 10 萬元及以下的,由區(縣)級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 100萬元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為 1000 萬元及以上的,由省級稅務機關審批。防偽稅控系統的具體發行工作由區縣級稅務機關負責。
3.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的;
(2)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適用免稅規定的;
(3)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
(4)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
【提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需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配套習題:
【判斷題】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含勞保用品)、化妝品等消費品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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