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經濟法基礎》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中的常考知識點——不得扣除項目,搭配習題對知識點進行理解,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快學起來吧!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常考知識點:不得扣除項目
知識考點:
1.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具體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稅務機關處以的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司法機關處以的罰金和被沒收財物。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具體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具體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2.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6)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7)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3.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1)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商譽;
(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4)其他不得計算推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配套習題:
【單選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是()。
A.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
B.稅收滯納金
C.違反合同的違約金
D.違法經營的行政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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