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整理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試題考點,希望考生在考前要認真消化理解,祝考試順利!233網校將在考后及時更新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試題及答案解析!
2020年初級經濟法基礎試題考點:消費稅應納稅額
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征消費稅的: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 (1-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比例稅率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消費稅的:
組成計稅價格= (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x定額稅率) + ( 1-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量x定額稅率
為了避免重復征稅,現行消費稅規定,對外購應稅消費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時,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不包含: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車、高檔手表、游艇、電池、涂料。外購的抵扣范圍沒有摩托車。
2020年初級經濟法基礎真題考點回顧
甲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8月銷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0萬元同時收取包裝費0.565萬元、優質費2.26萬元。已知果木酒消費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3%,甲酒廠當月銷售果木酒應繳納的消費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B)。
A.(10+0.565+2.26 ) ×10%=1.28(萬元)
B.[10 +(0.565 +2.26): (1+13%)]×10%=1.25(萬元)
C.(10+0.565)×10%=1.06(萬元)
D.[10+0.565÷( 1+13%)]×10%=1.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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