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以上報名條件中所規定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為2005年12月31日。
三、 報名事項
1、報名手續:凡符合條件申請考試的人員,持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報名登記表(登記表必須經單位核實蓋章),以上證件均不得以復印件代替原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黑白照片3張,在規定期限內到縣財政局綜合室報名。
2、收費標準:2006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仍按物價局核定標準執行,每科35元(含報名資格審查費、考試考務費),書本、資料費按實收取。
四、 考試科目和考試成績管理
1、考試科目:2006年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2個科目;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
2、成績管理: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證書。
3、具體考試時間:
2006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