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橫琴新區財金事務局、黨群工作部,各區(經濟功能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粵財會〔2011〕71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市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考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的會計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會計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 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 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 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取得非全日制大專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
(六)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財政部辦公廳、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以上報考資格所要求的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以會計從業資格證為準,計算到2011年12月31日止。
為有效防止會計工作年限不足人員報名考試, 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將不實行網上報名,如需報名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報名點現場審查報名。
201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
二、考試級別、科目及考試成績管理
(一)考試級別和科目
1.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2.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2年度考試。
四、考試時間
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2012年5月12至13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3日 | 9:00—11:30 | 經濟法 |
五、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原則。報名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考生到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財政部門指定報名地點報名,分別為市直(含香洲區)、斗門區和金灣區;
(二)報名時間和程序。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我市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0月22日至11月3日。
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并按規定及要求完成報名流程,具體程序是: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相片(近期黑白光面免冠1寸照片)---生成報名注冊號---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考生簽字、交單位審核蓋章---持個人報名資料(包括:報名信息表、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畢業證、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2010至2011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大一寸照片一張)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驗證、交費——領取報名確認條。
(三)報名確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為2011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為提高辦事效率,縮短報名人員等候時間,今年我市繼續實行錯峰報名(斗門區和金灣區除外)。
1、市直屬報考人員按所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檔案號錯峰辦理確認手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現場確認時間 |
10月26日 |
10月27日 |
10月28日 |
10月29日 |
10月30日 |
會計從業資格證檔案號末位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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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 |
現場確認時間 |
10月31日 |
11月1日 |
11月2日 |
11月3日 |
11月4日 |
會計從業資格證檔案號末位號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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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2、持香洲區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報考人員安排在2011年11月1日至4日辦理確認手續。
3、由于工作需要,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市直現場報名確認地點為珠海廣播電視大學服務大廳,地址: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東路123號聯系電話:0756-2222859。
六、報考收費
依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精神,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
七、考前培訓及考試用書
(一)考生考前培訓以自愿為原則,如需要參加培訓的考生可自愿到市財政局備案的具備初、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培訓資格的培訓機構報名。
(二)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201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由市會計考辦統一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征訂,考生可自愿訂購。如需預訂考試用書的,可在錄入報名信息的同時辦理征訂手續,其他參考用書可在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確認手續時訂購。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如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對持外省市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在我市從事會計工作的考生,如在我市報考,需提交外省市會計管理機構出具的完成繼續教育情況的證明材料,若去年已通過中級考試部分科目的考生,本年度在珠海考區報考,無需辦理考生檔案資料調轉手續,按規定在網上報名即可。
(三) 請各單位協助做好宣傳工作,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本通知,掌握文件精神,確保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完成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