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湘潭考區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縣(市)區財政局、駐潭及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0年度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9]41號)和湖南省《關于印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湖南考區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湘財會考[2009]13號)精神,我市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統一安排在2009年10月10日至30日,為做好我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登記、審查、收費以及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3、考試時間:2010年5月15日、16日。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 |
二、報考人員條件
1、基本條件:
①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②認真執行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③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④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2、報考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具有大學專科學歷。
②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③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具有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
④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具有碩士學位。
⑤取得博士學位。
各縣(市)區在組織考試報名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的報名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三、考試報名
今年我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采用網上報名,所有報名人員須登陸“湘潭會計網”(www.kuaiji.gov.cn)進行網上報名,并在“湘潭會計網”下載“報名登記表”并由所在單位蓋章(行政或人事章)。10月10日—29日為網報時間,所有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操作,10月22日—30日為資格審查及現場交費時間(節假日照常休息),完成網上報名操作的考生請持有效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和“報名登記表”、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并辦理交費手續。2009年度已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績的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時正確填寫2009年度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四、報名地點
全市共設報名點四個:市本級、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市本級報名點設在市財政局一樓“會計考試報名辦證大廳”。
五、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修訂印發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0年度的考試。
六、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收費的批復》(湘價函[2005]130號)文件精神,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省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45元。
各縣(市)區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不得讓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報名參考;要提高服務意識,精心組織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圓滿完成。
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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