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
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規定,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并具備第1條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對符合《考試暫行規定》中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官方原文:山東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