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云財會考〔2010〕10號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印發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0〕11號)要求,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11年5月14日、 15日舉行。現將云南省2011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并且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網上報名。
為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中級資格考試的考點必須設在州、市政府所在地。初級可根據各州、市實際情況對縣級考點進行適當撤并和集中。
二、 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網上報名工作時,應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特別是會計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規定年限,否則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一。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四、 考試大綱及輔導用書
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繼續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2010年制訂的考試大綱。輔導教材在2010年的基礎上微調重印,用于2011年度考試。各地各報名點不得擅自搭售或推銷其他渠道的考試用書和輔導材料。
五、 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10年10月10日前,各州、市會計考辦公布本地區2011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全省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定于2010年10月11日—31日,現場確認時間定于2010年10月12日—31日;補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4日—11日,確認時間定于2010年12月5日—12日。報名的網址為“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ww.kjzgks.com)”。
(三)2011年2月15日前,各地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附件二)
(四)報名費根據《云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0〕82號)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請各地于2011年2月20日各地按每人每科20元將考務費匯繳到省財政廳預算外資金專戶,賬號:01082908091001,開戶行:中行昆明市華山西路支行。匯款時務必在“用途欄”上注明執收單位編碼325614(01510032-X)和收費項目編碼07020。摘要欄中寫明2011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務費,考務費匯繳表見附件三。
(五)2011年3月1日前,各地根據下發報名信息,向省會計考辦傳真上報《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四),并嚴格按要求逐項填寫并加蓋公章。
(六)2011年3月19日前,各地完成聯系考點,與考點簽訂協議等工作。
(七)2011年4月29日前,各地完成考試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定向考生核發準考證。
(八)2011年5月5日前,各地會計管理機構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九)2011年5月10日前,召開全省考務工作會議。
(十)2011年5月13日前,各地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十一)2011年5月14、15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5日 |
-- |
-- |
9:00—11:30 |
經濟法 |
(十三)2011年6月20日前,各州市會計考辦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1年度會計考試工作總結,作為全年工作考核的依據。
(十四)2011年7月20日前,公布成績。
(十五)2011年8月20日前,各州、市將合格人員登記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張交省會計考辦(不能按時上交的須向省考辦說明情況)。
五、各地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1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試考務工作。
六、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處理。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
4.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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