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11年5月14、15日舉行。為確保考試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成績管理
(一)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初級資格: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修訂印發的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會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可獲得會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嚴格按財政部、原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
三、考試工作的具體安排及要求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初 級 資 格 |
中 級 資 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5日 |
-- |
-- |
9:00-11:30 |
經濟法 |
(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2011年度全省會計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為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31日。2011年度全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會計從業資格證屬地原則進行,采用網絡報名、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方式。凡要求參加考試的人員,請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網址:http://link.233.com/10923),按網上報名系統的要求進行報名及交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網上付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因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0〕440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即按每科40元標準收取。考務費和考生自主選購的考試輔導教材費由考生在報名的同時,通過網上交費系統向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交納(考慮到送書的及時性,考生自主選購的考試輔導教材務必請選快遞公司送書)。
(四)德清縣財政局為方便考生報名,在縣財政局會計管理科設立自助報名點,并配專用設備、專人輔導,以確保網絡報名工作順利實施。(財稅大樓八樓826室、電話0572-8280269)
(五)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有關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省轄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地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規定的要求,從2010年起,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場統一設在各地級市,取消縣級考點。
(六)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異議,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申請查卷。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四、由于201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時間早,請各主管部門(鄉鎮)和有關單位做好宣傳工作,以確保網絡報名工作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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