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級資格報名
中級資格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需持有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
具體操作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為2006年度成功在北京地區報考過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首次報考人員”為2006年度未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
1、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期間,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link.233.com/23566,下同),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2、首次報考人員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報考人員請于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信息表》(以下簡稱《中級信息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紙打印《中級信息表》,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兩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蓋章;
(3)報考人員持《中級信息表》、本人身份證明、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上均為原件)從附件3所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中選擇一處進行資格審核。
(4)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24小時后,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2006年11月24日。
3、凡已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請于2007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財政局
二零零六年十月
附件1: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北京市或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部隊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具備上述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五、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6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