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試卷復查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由于今年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該系統在高考等考試中使用多年,已經十分成熟和完善。每道題均有兩名評卷人員同時評判、取平均分(如有試題沒有給分,系統會報警),不存在漏評情況,核分由計算機系統自動完成。所以漏評和核分錯誤的情況不會發生。按照全國考辦通知要求,參加2010年度考試的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疑議的,只能對主觀試卷進行復核,不受理也不進行客觀卷復核。考生本人不能查看試卷。復核內容僅限于有無漏評試題和核分是否有誤,已經評閱過內容的不再復核。
確需復查成績的考生,要將考生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復印到一張A4紙上,并寫明申請復核那一科分數,本人簽上名字,留下聯系方式,到市財政局七樓716房間辦理,復查一門需交50元。
受理申請時間:2010年7月26日至8月18日
洛陽市會考辦
201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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