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門:
根據省財政廳、人事廳甘財會[2006]25號《關于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規定和要求,現將我市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及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名時間:2006年11月10日至2006年12月10日。
三、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四條”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四條”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