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四、考試大綱
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制發的考試大綱。
五、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05年10月13日至22日(星期六、日照常報名),逾期不再辦理。
六、報名地點
市本級及海城區、銀海區、鐵山港區的報考人員請到市財政局會計科(電話:3035692)報名;合浦縣的報考人員請到合浦縣財政局會計股(電話:7204101)。
七、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八、報名手續和報名費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考生應于報名前到各報名點領取報名手冊、報名表和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并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和填涂報名信息卡(報名信息卡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報名時間,攜帶報名表、報名信息卡、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本人近期一吋免冠照片(身份證標準)兩張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已取得200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部分科目成績合格人員,必須提供《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中級—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