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200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各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
二、成績單領取。
中級考試部分考試科目合格的考生,初級考試全科合格的考生才予以發放成績單,省會考辦已將成績單下發到各報名點,考生可到報名點領取。成績單是辦理資格證書或中級跨年度報考的依據。
三、資格證書的辦理。
經與省人事勞動保障廳資格證書辦理點——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協商,今年考試全科合格人員資格證書的辦理可由各報名點集中受理,委托辦理資格證書考生必須于9月1日前向報名點提供畢業證、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準考證、成績單(中級滾動合格考生需提供05年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與報名時照片相貌一致的彩色照片1張,報名點在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后,將原件退還考生。
辦理證書不再附加職稱外語和計算機等條件。
報名點憑全套復印件資料、彩色照片和《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辦理資格證書。
預計考生領取資格證書時間為9月中旬,具體時間請與報名點聯系。
委托辦理資格證書實行自愿原則,考生在規定時間未到報名點委托辦理的,在截止時間后可以自行前往辦理。(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地址: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瓊苑賓館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