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8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銜接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財政局、平潭綜合試驗區財政金融局,中央駐閩、
省直各單位:
為規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保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我省目前正在加緊制定《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加快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平臺的建設。為便于會計人員正常參加繼續教育,在《福建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未發布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仍然依照福建省財政廳2013年印發的《福建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閩財會(2013)47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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