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開始了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浙財會﹝2019﹞20號)文件精神,金華市財政局對2019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相關干貨進行了梳理。
一、繼續教育的對象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均應參加繼續教育。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高級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由省財政廳另行組織。
二、培訓內容與形式
1、培訓內容: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專業科目。 2、培訓方式:采取網絡教學。浙江省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平臺今年共有6個(中華會計函校、東奧、北國會、上國會、東北財大、上海高頓)。網址(http://link.233.com/23558),用浙江政務服務網的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可先看下各平臺的課程后,選擇適合補自己短板或興趣的平臺學習。學習完成后系統將自動為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網絡教育交費截止日為次年3月31日,培訓截止日為次年4月30日。
三、繼續教育抵免
會計從業人員有參加各類其他形式繼續教育的,可在浙江會計之家(http://link.233.com/23558)的“教育抵免申報”申請,每年度網上申請截止日為次年4月30日。
1.參加各級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會計領軍人才培訓、高端會計人才培訓、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會計骨干人才培訓,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考試等,每通過一科考試,可以折算為90學分;
2.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會議召集辦方應及時向我局主管部門備案);
3.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4.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5.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6、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四、其他事項
1.以前年度未完成繼續教育培訓的,可以在網絡教育平臺繼續完成培訓。
2.繼續教育的完成情況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務晉升、崗位聘用、執業注冊登記的必備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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