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
根據省會計考轉發的《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考辦關于印發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1、考試報名條件按照《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二、考試報名時間
2008年12月5日—12月24日。
三、考試報名地點
鄂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南浦南路特1號,濱湖橋頭西,原市濱湖小學院內),聯系電話0711-3255222。
四、考試報名方式
我市實行直接在報名點報名,暫不試行網上報名。報名工作一律由市會計考辦統一組織辦理,不委托代理報名或設立代理報名點。
市會計考辦將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嚴格審查報名資格。在報名資格審查時,考生本人應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有關證明的原件。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市人事局負責。考生須按規定提供相關真實證件,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參考資格,考后取消考試成績。
五、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六、考試大綱
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08年度考試大綱。
七、考試時間
2009年5月16日、17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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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鄂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