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市州應于2005年11月20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省考辦報送《200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見附件1)。
4、2006年2月20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省考辦報送《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2)和報名庫數據盤。各市州應對試卷預訂數量及報名庫數據進行認真核對,確保上報數據的準確。
5、各市州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原則上應于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考試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定向考生核發準考證,具體時間由各市州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6、2006年5月15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上報省會計考試辦公室。
7、2006年5月18日前,各市州會計考試管理機構須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8、2006年5月20、21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20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21日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9、2006年6月20日前,各市州應將本地2006年度考試工作總結(包括報名、考前準備、組織考試等各項考務工作)上報省會計考試辦公室。
各市州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時間安排和要求,精心組織、合理安排,不得延誤各項考務日程安排時間。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0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特別要加強考試政策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提高服務意識,防止考生在報名時報錯科目和數據錄入錯誤。對于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報告,以便協調處理。
省會計考辦聯系電話:0731-516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