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凡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會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全部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證書。
(三)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全部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報名條件補充說明
1.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同的會計專業資格考試。
2.本規定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