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物價局文件
黔價費 [ 2006 ] 294號
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貴州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報告》(黔財會考 [ 2006 ] 6號)收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僅為我省會計領域輸送了大批合格的會計人才,還有利于選拔和造就不同層次的會計人才,尤其是優秀會計人才的脫穎而出,為推動我省會計隊伍整體素質和會計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起到了積極作用。
近年來,由于考試難度逐年加大,合格率逐年降低,報考人數呈逐年降低趨勢,加大了考試成本支出,為保證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研究,同意對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現批復如下:
一、初級(二科)、中級(三科)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50元(已含上交財政部考務費)。
二、高級(一科)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0元。
三、以上費用已含報名費、場租費、考務費、監考費、評審費、公告宣傳費等費用,
收費單位除向考生收取以上費用之外,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四、收到通知后,收費單位應到物價部門更換《收費許可證》,交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專用標據,收費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同時,須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和文號)、收費主體、收費對象、計費單位、
舉報電話(12358)等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本通知于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起執行。原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黔價行事 [2000] 380號)同時廢止。
貴州省物價局
二OO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