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日人考[2008]34號
各區縣、日照經濟開發區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國家、省駐日照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08]16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與考試科目
(一)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2009年5月16、17日舉行。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三、報名條件
按照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按規定接受各年度繼續教育。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
四、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務費每人每科46元。
五、報名方式
今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人員直接登陸日照人事人才網(網址:www.rzrsrc.com),從“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窗口進入,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符合規定格式的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圖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寬114像素左右,高156像素左右,大小20kb以下。對于照片與本人不符或模糊、變形不符規定的報考人員,需在確認點現場重新采集照片),下載《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點),由單位統一在照片右下角加蓋單位公章。然后,單位人事部門召集本部門(單位)所有報考人員,持報考人員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及必要的經濟、統計、審計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在指定時間內集中到確認地點繳費、辦理確認手續。
報名時,報考人員還需填寫、提交一份《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在日照人事人才網上下載:從“人事考試”窗口進入,在“表格下載”欄下載打印),所貼照片要與報名照片一致,備辦證使用。
網上報名時間為12月5日至15日,現場確認時間為12月8日至17日。
確認地點:市直部門及中央、省駐日照單位到市行政審批大廳(煙臺路201號,聯系電話:8717310)確認;各區縣報考人員按上述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到當地人事局確認。各區縣人事局要在12月18日前上報。
2009年5月9日至16日,考生可直接在日照人事人才網(網址:www.rzrsrc.com)網站下載準考證。
(二)報名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1、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候。
2、由于中級資格考試實行兩年滾動管理,2008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09年度考試報名時必須正確填寫2008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或填寫錯誤,導致2009年的考試合格成績與2008年的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后果自負。
3、各區縣人事局、市直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把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的信息表(照片不符的一定要現場重新采集)、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
2007年以來在各類人事考試中有替考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4、考試用書征訂工作與報名同時進行,考生可在報名確認點自愿訂購。
各級人事、財政部門要互相配合,嚴格審查報名資格,周密組織實施,確保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