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縣區會計專業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級有關單位,中、省駐漢有關單位:
接省會考辦通知,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09年5月16、17日舉行?,F就我市2009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ㄒ唬﹫猿衷瓌t,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ㄈ┞男袓徫宦氊?,熱愛本職工作;
?。ㄋ模┚邆鋾嫃臉I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ǘ┤〉么髮W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ㄈ┤〉秒p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ㄋ模┤〉么T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ㄎ澹┤〉貌┦繉W位。
本通知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前。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各縣(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在2009年度考試報名工作中,我省繼續在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08年度考試大綱。
四、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08年11月25日前,各縣(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縣區2009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2、2008年12月25日前,各縣(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縣區2009年度考試報名工作。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補報名開通時間為2009年1月4日至18日。
3、2009年2月5日前,各縣(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向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會計考辦)報送《2009年度陜西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
4、2009年4月30日前,縣(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定向考生核發準考證。
5、2009年5月16、17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各縣(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精心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注:市會考辦設在市財政局 聯系電話:252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