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貨幣資金的賬務處理——外埠存款
1、外埠存款定義
外埠存款指企業為了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而匯往采購地銀行開立采購專戶的款項。
2、外埠賬戶的辦理
企業將款項匯往外地時,應填寫匯款委托書,委托開戶銀行辦理匯款;匯入銀行以匯款單位名義開立臨時采購賬戶,該賬戶的存款不計利息、只付不收、付完清戶,除了采購人員可以從中提取少量現金外,一律采用轉賬結算。
3、外埠存款賬務處理
企業將款項匯往外地開立采購專用賬戶,根據匯出款項憑證編制付款憑證時,借記“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貸記“銀行存款”。
收到采購人員轉來供應單位發票等報銷憑證時,借記“材料采購(或原材料或庫存商品)”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采購完畢,收回剩余款項時,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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