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預習:材料、燃料、動力的歸集和分配 >>2018初級會計實務零基礎入門指導!
初級會計實務 第八章 產品成本核算
第三節 要素費用的歸集和分配
二、材料、燃料、動力的歸集和分配
(一)材料、燃料、動力的歸集和分配
對于不能分產品領用的材料,如生產中為幾種產品共同耗用的材料,需要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各相關產品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項目。
分配率=材料實際消耗總額/分配標準(重量、耗用的原材料、工時等)
某種產品應負擔的材料、燃料、動力費用=該產品的重量、耗用的原材料、工時等*分配率
按材料定額消耗量比例分配材料費用的計算公式如下:
某種產品材料定額消耗量=該種產品實際產量*單位產品材料消耗定額
分配率=材料實際總消耗量/各種產品材料定額消耗量之和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該種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材料單價
【例8-1】假定甲公司生產A、B兩種產品領用某材料4 400公斤,每公斤20元。本月投產的A產品為200件,B產品為250件。A產品的材料消耗定額為15公斤,B產品的材料消耗定額為10公斤。
A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
=200×15=3 000(公斤)
B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
=250×10=2 500(公斤)
分配率=4400/ (3000+2500)=0.8
A產品分配負擔的材料費用
=3000×0.8×20=48 000(元)
B產品分配負擔的材料費用
=2 500×0.8×20=40 000(元)
A、B產品材料費用合計
=48 000+40 000=88 000(元)
(二)材料、燃料、動力分配的賬務處理
材料、燃料、動力費用的分配,一般通過材料、燃料、動力分配表進行,這種分配表應根據領退料憑證和有關資料編制,其中,退料憑證的數額可以從相應的領料憑證的數額中扣除,對外購電力而言,應根據有關的轉賬憑證或付款憑證等有關資料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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