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級會計初級會計實務考點突破:財產清查概述
一、概念和意義
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等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查明賬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產物資清查制度,加強管理,以保證財產物資核算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財產清查的種類
財產清查按照清查范圍,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照清查的時間,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按照清查的執行系統,分為內部清查和外部清查。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對所有的財產進行全面的盤點和核對。
全面清查的特點是清查內容多、范圍廣、工作量大,不可能經常進行。
財產需要進行全面清查的情況通常主要有:
(1)年終決算之前;
(2)單位撤銷、合并或改變隸屬關系前;
(3)中外合資、國內合資前;
(4)企業股份制改制前;
(5)開展全面的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前;
(6)單位主要負責人調離工作前。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據需要只對部分財產進行盤點和核對。
局部清查的特點是清查范圍小,內容少,涉及的人員較少,但專業性較強。
局部清查的清查對象主要是流動性較強的財產,一般包括:
(1)庫存現金:應由出納員在每日業務終了時清點,做到日清月結。
(2)銀行存款:應由出納員每月至少同銀行核對一次。
(3)原材料、在產品和庫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應有計劃地重點抽查,對于貴重的財產物資,應每月清查盤點一次。
(4)債權、債務:應在年度內至少同對方核對一至兩次。
三、財產清查的一般程序
1)建立財產清查組織;
(2)組織清查人員學習有關政策規定,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知識,以提高財產清查工作的質量;
(3)確定清查對象、范圍,明確清查任務;
(4)制定清查方案,具體安排清查內容、時間、步驟、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準備;
(5)清查時本著先清查數量、核對有關賬簿記錄等,后認定質量的原則進行;(判斷)
(6)填制盤存清單;
(7)根據盤存清單,填制實物、往來賬項清查結果報告表。
測試試題
【單選題】對于財產清查結果處理的要求不包括()。
A.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和性質,提出處理建議
B.向稅務部門報告清查結果
C.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D.及時調整賬簿記錄,保證賬實相符
【答案】B
【多選題】下列各項屬于財產清查對象的是()。
A.庫存現金
B.其他貨幣資金
C.其他應收款
D.母公司投資轉入的設備
【答案】ABCD
【解析】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的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查明賬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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