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大綱
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再使用200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制發的考試大綱。將修訂印發新的考試大綱。
五、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06年10月30日前,各州、市會計考辦公布本地區2007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2.2006年11月1日前,省會計考辦將各州市需要的報名卡和報名手冊等材料按預計需要數托運下發各州、市。
3.全省考試報名和考試教材征訂工作于11月30日前結束。省直考點報名時間定于2006年11月10日—11月25日;各州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本地區的具體報名時間,但務必于11月26日前完成考試報名和考試教材的征訂工作,因為12月1日須將情況資料報財政部。
4.2006年12月20日前,各地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附件2)及考試教材征訂情況。12月20日前,各地按全額書款的85%將考試用書書款匯繳到省會計學會(開戶行:中行昆明市分行華山西路支行,賬號:05244908091001)。并將匯款單復印件傳真到省會計考辦,傳真號:0871—3615983.
5.報名費按每人每科30元收取,于2007年1月15-30日前各地按每人·每科14元將考務費匯繳到省財政廳預算外專戶,帳號:01082908091001,開戶行:中行昆明市分行華山西路支行。匯款時務必在用“途欄”上注明執收單位編碼325614和收費項目編碼55001。摘要欄中寫明2007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務費。
6.2006年12月30日前,各地組織發放考試教材并完成整理和檢查報名信息卡工作,發現錯誤信息應及時進行更正并做好報名信息讀卡的準備工作。
7.由于使用光電掃描讀卡,2007年仍然實行全省統一讀卡。2007年1月8日—1月28日,各州、市派專人將報名信息卡送到省會計考辦組織讀卡(州級一名、縣級一名)。各州市到省的具體讀卡時間和順序另行通知。
8.2007年2月18日前,各地根據讀卡信息,向省會計考辦傳真上報《2007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試卷預訂表》必須嚴格按要求逐項填寫并加蓋公章。
9.2007年3月10日前,省會計考辦下發準考證標準樣式;各地完成聯系考點,與考點簽訂協議等工作。
10.2007年4月30日前,各地完成考試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定向考生核發準考證。
11.2007年5月6日前,各州市會計管理機構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12.2007年5月14日前,召開全省考務工作會議,各地領取試卷。
13.2007年5月17日前,各考區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14.2007年5月19、20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 試 日 期 |
初 級 資 格 |
中 級 資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
經濟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級會計實務 |
15.考試完畢后,各州市于2007年5月21日前將考卷送達省會計考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6.2007年6月20日前,各州市會計考辦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07年度會計考試工作總結,作為全年工作考核的依據。
17.2007年7月15日后,公布成績。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為考生提供查詢分數服務,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18.2007年7月25日,各州、市將合格人員登記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張、證書工本費按每本8元交省會計考辦(不能按時上交的須向省考辦說明情況)。
19.2007年8月30日前,各州、市對要求查分的人員統一提供人員名單及準考證號、查某一科,其分值是多少?對查分人員中存在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有誤需更正考試成績,由省財政廳、人事廳共同提出申請報告(填寫《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更正情況表》并附上試卷原件),報人事部、全國會計考辦審核通過后,才能更正成績。
20.2007年11月10日前,對2006年及以前年度檔案號、身份證號錯誤,不能正常合并成成績的,由各州、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報告,并附考生信息報省會計考辦。
六、各地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07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試考務工作。
七、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處理。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加強考試政策調整的解釋工作,提高服務意識,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