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內容已經公布,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順利備考,233網校學霸君特整理了《經濟法基礎》大綱考核的各章內容,大家快學起來吧!2021初級會計備考指導>>
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大綱《經濟法基礎》: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章節目錄】
第一節 房產稅法律制度(29)
第二節 契稅法律制度(30)
第三節 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31)
第四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31)
第五節 車船稅法律制度(32)
第六節 印花稅法律制度( 33)
第七節 資源稅法律制度(34)
第八節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35)
【基本要求】
(一)掌握本章相關稅種的納稅人
(二)掌握本章相關稅種的征稅范圍
(三)掌握本章相關稅種的計稅依據
(四)掌握本章相關稅種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熟悉本章相關稅種的稅收優惠
(六)了解本章相關稅種的稅率(稅目)、征收管理
【變化對比】
本章變動較大,主要為契稅、資源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變動。
(1)契稅︰國有土地使用權修改為土地使用權,交換修改為互換,刪除納稅期限。
(2)資源稅︰根據資源稅法調整納稅人、征稅范圍及稅目的具體內容,新增稅率的具體內容。
(3)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中刪除出口貨物、勞務或者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增值稅免抵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