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得知,2015年河南初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7月2日9:00至7月15日17:00。
報名時間及程序、交費時間、打印準考證時間
(一)報名時間
2015年7月2日9:00至7月15日17:00。考生應在報名期間完成報名信息確認并下載打印《2015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下稱《資格考試報名表》),否則視為未成功報名。
(二)報名程序
1、考生報名照片預處理
“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實行注冊和報名照片資源共享,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審核。考生注冊之前,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8357)或河南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自行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上報名服務平臺識別,照片上傳成功后系統會自動審核通過。
曾參加過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 老考生”不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其他參加考試的考生被視為“新考生”,須審核報名條件。
2、考生網上注冊
首次報考人員登錄http://link.233.com/28357(中國人事考試網)或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網上報名服務平臺),點擊“注冊”按鈕,按照提示認真填寫個人注冊信息并上傳已處理好的照片,確保個人信息真實、完整、準確。請考生牢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用于以后報考其他考試使用。
3、考生網上報名
注冊成功后,考生登錄服務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河南省”,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省直和中央駐豫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責;各省直管縣(市)的報名工作歸原所在省轄市負責;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主管單位報考代碼的,下稱“省直單位”)單位的考生在選擇“地市”和“審核點”時應選擇“省直”(請勿錯選為鄭州市)。省轄市考生應選擇相應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考生選擇原省轄市。
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老考生資格審核會自動通過,無法修改報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報名信息,請點擊“修改報名信息”取消確認狀態,修改完畢請再次進行確認),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資格審查時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7月3日至7月16日期間進行。省轄市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確定,省直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現場資格審查時新考生須提交以下資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1份;
(3)身份證原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5)參加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各省轄市、各省直管縣(市)符合條件的新考生,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后按級別、專業打印填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附件),然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后辦理報名手續。
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將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狀態在網上設置為“資格審核通過”,并于2015年7月22日前將已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員的匯總表以電子郵件形式發給省人事考試中心計算機部。
省直單位的新考生,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后按級別、專業打印填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附件),然后在規定時間內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后辦理報名手續。
(四)交費辦法及時間
1、交費辦法
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新考生和2014年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方可進行網上交費。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提示步驟進行網上交費,交費須使用銀聯卡。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號)的規定,考試收費每人每科40元。
網上交費成功的考生,可在網上交費截止1個月后的30天內到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發票(節假日除外),領取發票需攜帶一份加蓋公章的《匯總審批表》,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發票的,視為放棄領取發票。
2、交費時間
網上交費時間:2015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7:00。
請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關注網上交費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未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5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