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州人事考試中心得知:2017年廣州初級經濟師考后審核時間1月11日-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節假日除外)。
審核地點: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
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考生報考承諾書)。
3.工作簡歷表一份(工作簡歷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代辦委托書),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