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查時間
2018年2月5日至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審查地點
鄭州市人事考試中心212、216房(鄭州市中原區汝河路86號5號樓)。
三、審查對象
資格審查對象為2017年度經濟專業資格考試鄭州考區成績合格的考生。
四、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加蓋公章)。
五、資格審查要求
1、依據考試報名條件嚴格審查,不得違犯工作紀律,要確保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2、對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當年當次考試成績。希望考試通過人員攜帶審查資料按審查時間、地點進行審查。
3、所有審查合格人員具體發證時間請關注河南職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