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領導職能
全套知識點:2015年初級經濟基礎知識預習知識匯總
第一節 領導工作概述
領導的含義與作用:
1.領導:通過對組織成員施加影響,促進組織目標實現的過程。
2.領導的作用:指揮作用、激勵作用以及溝通作用。
領導權力的構成:
1.職位權力和個****力
(1)職位權力:由上級組織賦予并在法律或制度中明文規定的某一職位的正式權力,是一種外在權力。
(2)個****力:由于領導者自身在品德、能力和經驗等方面的某些特殊因素而具有的非正式權力,是一種內在權力。
2.領導權力的來源
(1)法定的權力。這種權力來自于領導者在組織中擔任的職務和下級的觀念。
(2)獎勵的權力。包括物質獎賞和精神獎賞兩方面。
(3)處罰的權力。包括物質和精神兩方面。
(4)感召的權力。這種權力主要來自于領導者的個人魅力。
(5)專長的權力。這種權力主要來自于領導者的個人能力。
在上述5種權力中,法定的權力、獎勵的權力和處罰的權力構成職位權力;而感召的權力和專長的權力則構成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