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的有關規定
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當中至少應當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但不能以勞務出資,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
【例·多選題】[2016年真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下列經濟主體中,可以成為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的有( )。
A.國有獨資公司
B.上市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自然人
E.公益性事業單位
233網校答案:CD
【例題·單選題】
關于有限合伙的說法,錯誤的是( )。
A.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B.有限合伙人不可以用勞務出資,普通合伙人則可以用勞務出資
C.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資為限對合伙債務承擔有限清償責任
D.普通合伙企業不能獲得法人資格,但有限合伙企業可以獲得法人資格
233網校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