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跟單信用證
1、跟單信用證的概念和特點
跟單信用證是開證行代買方或開證行自己開立的,保證對受益人提交的與信用證條款和條件相符的匯票或單據金額進行付款的承諾。
信用證是國際貿易普遍使用的結算方式。
2、信用證的作用
(1)銀行的保證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A.對進口方。
B.對出口方。
(2)融通資金的作用。
A.對進口方。
B.對出口方。
3、信用證的主要當事人及其責任
信用證業務的當事人多少,取決于不同的貿易背景和對銀行的要求。一般常見的當事人有:開證行、通知行、議付行、保兌行、償付行、受益人和開證申請人。
4、信用證的類型
信用證的使用范圍很廣,依據其用途、流通方式、付款期限等特點可以分為許多種類。
(1)即期付款信用證。此種類型的信用證只要受益人在開證行指定的有效地點提交了合格的單據,即可獲得償付。
(2)延期付款主用證。此種信用證遠期付款,不需要提交匯票,信用證條款中明確標明遠期期限的起算日或到期日,在到期日由開證銀行或其指定銀行付款。
(3)議付信用證。議付信用證是出口地的銀行憑信用證上開證行的邀請而買人出口商的合格單據,對出口商墊付資金,再從開證銀行得到償付的一種信用證。
(4)承兌信用證。此種信用證均為遠期信用證,受益人應按信用證條款規定開立遠期匯票,附上商業單據交開證行或其指定的銀行承兌,開證行或其指定銀行承兌后,待遠期匯票到期日付款。
單選
在國際結算中,有關當事人只是處理單據,銀行只看單據而不管貨物,對所裝貨物和實際情況如何、是否中途損失、能否如期到達目的港,均不負責任的國際結算方式是( )結算。
A.匯款 B.托收
C.信用證 D.保函
答案:C
對于信用證條款不完整,不符,要與開證行聯系的銀行是( )。
A.通知行 B.議付行
C.保兌行 D.償付行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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