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師可以先考一科,初級經濟師成績有效期為2年,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應試人員取得證書后,相應級別和專業的成績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不再具有滾動期內的有效成績。
初級經濟師考試考試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個科目,題型均為客觀題。
《經濟基礎知識》為公共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為專業科目,分別按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命制試卷。
初級經濟師考試采用閉卷、機考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應試人員無須攜帶任何工具參加考試,不得將任何文具、具有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功能的電子產品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