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審計測試流程
第十三章 風險評估
考情分析
本章屬于重點章節,考點主要圍繞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包括內部控制)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本章以主觀題為主,一般和各交易循環的內部控制結合進行考核,只要是看過教材,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對教材內容應在頭腦中有一定印像就能應對考試。
第一節 風險評估概述
一、知識回顧
審計風險模型:
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
風險導向審計要求注冊會計師以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應對審計工作的主線,以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
二、審計風險準則的特點(理解)
我國出臺的審計風險準則,包括《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
風險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包括內部控制,以充分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的風險,并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步驟 |
目的 |
必要性 |
類別 |
1.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 |
評估報表層和認定層重大錯報風險 |
必要 |
風險評估程序 |
2.控制測試 |
為了測試內控在防止、發現和糾正認定層重大錯報方面的有效性,并據此重新評估認定層重大錯報風險 |
非必要 |
進一步審計程序 |
3.實質性程序 |
發現認定層重大錯報,降低檢查風險 |
必要 |
進一步審計程序 |
重點理解下面的內容:
(1)要求注冊會計師加強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是必須的程序。
(2)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所有階段(不是僅僅只在計劃階段而是全過程更重要)都要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不得未經過風險評估,直接將風險設定為高水平。
(3)要求注冊會計師將識別和評估的風險與實施的審計程序掛鉤。
(4)實質性程序是必須的程序。無論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結果如何,注冊會計師都應當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列報實施實質性程序。
(5)要求注冊會計師將識別、評估和應對風險的關鍵程序形成審計工作記錄,以保證執業質量,明確執業責任。
三、風險評估的作用(一般了解)
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是必要的程序,特別是為注冊會計師在下列關鍵環節作出職業判斷提供重要基礎:
(1)確定重要性水平,并隨著審計工作的進程評估對重要性水平的判斷是否仍然適當;
(2)考慮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是否恰當,以及財務報表的列報是否適當;
(3)識別需要特別考慮的領域,包括關聯方交易、管理層運用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或交易是否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等;
(4)確定在實施分析程序時所使用的預期值;
(5)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6)評價所獲取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評價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了解的程度是否恰當,關鍵是看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是否足以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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