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購商品和勞務:填寫請購單,倉庫或其他部門(發生);
2.編制訂購單:根據經過批準的請購單(完整性);
采購部門對經過批準的請購單發出訂購單,詢價后確定最佳供應商,但詢價與確定供應商的職能要分離;
3.驗收商品:編制驗收單,驗收部門先比較所收商品與訂購單上的要求是否相符,然后再盤點商品并檢查商品有無損壞,驗收部門驗收后編制一式多聯、預先按順序編號的驗收單,作為驗收和檢驗商品的依據。驗收人員將商品送交倉庫或其他請購部門時,應取得經過簽字的收據,或要求其在驗收單的副聯上簽收,以確立他們對所采購資產應負的保管責任。(存在或發生、完整性);
4.儲存已驗收的商品(儲存崗位與驗收崗位分離)(存在);
5.編制付款憑單:付款前做控制6項,如:核對計算前面發生的記錄、付款憑證連續編號、被授權人員在付款單上簽字(存在、發生、完整性、權力和義務、計價和分攤);
6.確認與記錄負債:確認前要對已發生的單據核對相符;記錄現金支出的人員不得經手現金、有價證券和其他資產;
7.付款:支票的有關控制,如何防止重復付款、多付款、沒有授權的付款;
8.記錄現金、銀行存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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