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協印發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等三項應用指南的通知,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具體公告要求如下
關于印發《<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等三項應用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2021年12月9日,財政部印發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等三項審計準則(財會〔2021〕31號)。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審計秩序 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中“持續提升審計質量”和“完善審計準則體系”的要求,指導會計師事務所更好地理解和執行上述審計準則,推進其貫徹實施到位,切實提高審計質量,我會修訂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3號——審計單一財務報表和財務報表特定要素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4號——對簡要財務報表出具報告的業務>應用指南》等三項應用指南,現予發布,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應用指南是對審計準則重要條款的進一步解釋、說明和舉例,旨在為注冊會計師更好地理解和運用審計準則提供指引。注冊會計師應當掌握審計準則及應用指南的全部內容,以理解每項審計準則的目標并恰當遵守其要求。
本批應用指南生效實施后,我會于2010年11月1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應用指南>等38項應用指南的通知》(會協〔2010〕94號)中,相應的三項應用指南同時廢止。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會。
附件:
1.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審計特殊目的財務報表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pdf
2.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3號——審計單一財務報表和財務報表特定要素的特殊考慮》應用指南.pdf
3.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4號——對簡要財務報表出具報告的業務》應用指南.pdf
原文鏈接:https://link.233.com/23805/xxfb/tzgg/202112/t20211221_63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