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
第三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特點
1、合營企業的一方為外國合營者,另一方為中國合營者。
2、中外合營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3、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為合營企業最高權力機構。
4、合營企業是經中國政府批準設立的中國法人。
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設立
?。ㄒ唬┰O立合營企業的條件
申請設立合營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1)有損中國主權的;(2)違反中國法律的;(3)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4)造成環境污染的;(5)簽訂的協議、合同、章程顯屬不公平,損害合營一方權益的。
?。ǘ┰O立合營企業的審批機關
設立合營企業的審批機關是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ㄈ┰O立合營企業的法律程序
1、由中外合營者共同向審批機關報送有關文件。
2、審批機關審批。(三個月內決定是否批準)
3、合營企業應當自收到批準證書后1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開始營業。合營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該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
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協議、合同和章程
合營企業的協議 | 合營各方對設立合營企業的某些要點和原則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文件。 | 有抵觸時,以合同為準。 | 批準后生效,有修改時需要批準?!?/TD> |
合營企業的合同(13項內容) | 合營各方為設立合營企業就相互權利、義務關系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文件?!?/TD> | ||
合營企業的章程(9項內容) | 按照合營企業合同規定的原則,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規定合營企業的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的文件?!?/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