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情分析第四章:法律基本原理。經濟法章節核心內容解讀>>
【本章重點內容】
本章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的內容、形式、訂立程序、締約過失責任,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原則、履行抗辯權,代位權與撤銷權,合同擔保概述、形式,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11種有名合同。
本章是經濟法考試最重要的章節之一,最近幾年的平均考分為27分左右。該章每年都考綜合題,而且往往結合其他章節一起考??忌梢詮囊韵聨追矫娴慕Y合來考慮本章的綜合題:合同法總則與分則的結合(如總則加民間借貸合同、買賣合同和運輸合同等);合同法與物權法的結合(可以考慮設立了保證和擔保物權的合同);合同法與破產法的結合(所有權轉移、破破產受理時雙方未履行完畢的保留所有權的合同的處理);合同法與代理、訴訟時效的結合;合同法與公司法的結合(合同主體合并、分立);合同法與支付結算辦法、賬戶管理辦法、票據法的結合等。
【本章例題】
1、2015年11月5日,我國甲公司向美國乙公司發出電報,稱:“欲求購銅版紙50噸,每噸單價250美元;如能提供則于下月30日前運抵上海港。發運時間以貴方收到我公司確認書為準?!贝稳眨一仉姺Q:“同意貴方條件?!币也⒂?1月8日將貨物發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A.合同尚未成立,甲有權拒絕收貨
B.合同已經成立,甲應當收貨
C.甲如果拒不收貨,乙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D.乙自行承擔責任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 中方在對方承諾前就要求簽訂確認書的,合同在確認書簽訂時成立。
2、下列關于《合同法》中規定的撤銷權行使期限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
B.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其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C.上述規定中的“5年”期間為除斥期間
D.上述規定中的“5年”期間為訴訟時效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法律規定,合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以內;債權人在撤銷事由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此5年為除斥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3、甲曾經搭救過乙的性命,乙遂將一枚祖傳寶珠裝在一個精美木匣子中,前往甲家相贈,以示感謝。甲同意留下木匣,但請乙將寶珠帶回。甲后來有些后悔,又向乙表示愿意接受寶珠。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甲已經取得寶珠的所有權,有權請求乙返還寶珠
B.甲尚未取得寶珠的所有權,但有權請求乙轉移寶珠的所有權
C.甲、乙之間的贈與合同成立,但乙有權撤銷該合同并拒絕交付
D.甲無權請求乙轉移寶珠的所有權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本題考核贈與合同。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甲拒絕接受“寶珠”,則沒有達成“贈與寶珠”的合同;而且也沒有交付贈與物,所以寶珠的所有權沒有轉移。因此甲無權要求乙轉移所有權。
4、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涉及買賣和租賃兩個方面,涉及三方當事人,合同關系比較復雜,下列關于此合同的說法錯誤的是()。
A.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權利受到一定限制,在合同有效期內,承租人無正當、充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B.融資租賃合同可采用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
C.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D.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5、趙某欠張某3萬元債務已到期,張某多次催要,趙某均拖欠不還。據調查發現,長江公司拖欠趙某1萬元的勞務費,趙某一直未討要;趙某的朋友劉某欠趙某7000元已到期,趙某明確表示不用其償還;趙某的其前女友陳某欠趙某800元已到期,趙某多次電話催討,但未就此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根據規定,下列表述錯誤的有()。
A.張某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長江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向其償還欠款
B.張某可以以趙某的名義向長江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向其償還欠款
C.張某可以對劉某行使代位權
D.張某可以對陳某行使代位權
參考答案:A,B,C
參考解析: 選項A、B:債權人不得對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提起代位權訴訟,長江公司欠的是勞動報酬,張某不得行使代位權;選項C:行使代位權的條件是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趙某明確表示不用償還,張某只能行使撤銷權,而不能行使代位權。
2018年注冊會計師講師密訓鎖分,購課贈送突破提分秘籍+講師真題點睛班+官方正版教材,點擊了解>>
熱點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