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B企業拒絕持票人D企業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50、
保證人乙企業拒絕持票人D企業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51、
C企業拒絕持票人D企業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52、
A企業以票據權利消滅為由拒絕持票人D企業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53、
D企業的民事權利是否消滅?并說明理由。
54、54-752012年5月5日,甲公司因中標一項橋梁工程向乙公司訂制一批特種水泥預制構件。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圖紙和鋼筋由甲公司提供;水泥由乙公司提供;加工費為150萬元,甲公司預付50萬元;交貨日期為2012年9月1日;交付地點為甲公司的工地。合同簽訂后,甲公司簽發了一張金額為50萬元、到期日為2012年9月1日、經A銀行承兌匯票交給乙公司。
2012年5月15日,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簽發的匯票不慎丟失,后被張某在廠區內撿到,張某偽造了乙公司的簽章代表乙公司持該匯票到外地的B銀行申請貼現,B銀行未經過法定貼現審查程序而直接批準了貼現要求,張某便將偽造乙公司的簽章蓋在該匯票“背書人欄”中,同時在“被背書人欄”中記載了B銀行名稱,B銀行取得匯票后又在到期前將該匯票向善意的C銀行貼現,C銀行依法進行貼現后向B銀行支付了貼現款。
2012年6月11日,乙公司為了購買水泥,欲將持有甲公司簽發的匯票背書轉讓,但發現該匯票已經丟失,于是當天立即向A銀行申請掛失止付,銀行當天收到乙公司的止付通知書。乙公司于6月13日向A銀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請。人民法院當天受理后向A銀行通知停止支付款項,人民法院6月14日依法發出公告,確定該匯票的公示催告期間為6月14 日~8月31日。
2012年9月5日,C銀行向A銀行提示付款時遭到A銀行拒絕,A銀行出具的退票理由書中注明“該匯票已于6月13日被人民法院通知停止支付”。
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C銀行向A銀行提示付款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55、
B銀行是否可以取得票據權利?并說明理由。
56、
乙公司和張某是否承擔票據責任?并說明理由。
57、
C銀行是否可以取得票據權利?并說明理由。
58、
人民法院確定的公示催告時間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59、
假設人民法院沒有作出除權判決,C銀行可以依票據法向誰行使追索權?并說明理由。
60、
假設人民法院已經作出除權判決,而C銀行有正當理由不能在除權判決之前向法院及時申報權利的,可以行使何種權利?